关于举办2005年国家级网球裁判员考试的通知
2005-11-29 13:30:5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赛处,各直属体育院校:
为加速网球裁判员队伍的建设,适应日益增多的网球竞赛的需要,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改革了晋升网球国家级裁判员考试制度并于1998年和2000年举办了两期国家级裁判员考试,后期的考试由于非典疫情的出现等原因被迫取消了。实践证明,改革是有效的,通过新的考试制度录取的预备国家级网球裁判员,在近些年里,活跃在国内各个网球赛场,通过实践提高业务水平,逐步成为裁判队伍的骨干力量。
根据全国网球国家级裁判员发展规划,2005年仍将举办网球国家级裁判晋升考试,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5年12月9日至11日
二、地点:武汉
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资格:凡持有网球一级裁判员证书,具有临场裁判经验,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裁判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及培训费
300元人民币
(三)报名方法和日期:
报考人员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直属体育院校为单位统一报名。每名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并连同一级网球裁判员证书复印件交由所在省市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于2005年11月25日前寄至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
四、考试内容和批准方法
(一)考试内容
理论考试:网球规则、裁判法、判例和编排
英语考试:笔试(网球裁判用语为主)和口试
实践考核:两年内完成
(二)批准方法
理论和英语考试通过后,将视其为准网球国家级裁判员,当在有效期第一年内,其本人具有20场全国正式比赛主裁判的经历,且赛后的裁判员鉴定为良好以上的成绩,可批准为网球国家级裁判员。第一年内未达到要求者,可在第二个有效年内重新考核、批准。
五、经费
参加考试考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由考生或其派出单位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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